旅游局机构设置      
 
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
机构设置

 市旅游局设5个职能科室


(一) 办公室。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;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信息、综合治理、信访、督办、保密、接待、局内安全保卫等工作;负责局内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;负责局属单位人事、劳动工资、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局属单位党群、思想政治教育及纪检、监察工作;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;承担全市旅游业规章、政策的研究拟定和监督实施工作。

(二) 规划发展科。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、计划并指导实施;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,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建设;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;负责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;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威海市各类旅游区(点)、度假区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、服务标准;指导旅游商品开发工作。


(三) 质量规范与管理科。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威海市各类旅游住宿、旅行社的设施标准、服务标准;组织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;培育和完善市内旅游市场,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指导处理旅游者投诉工作,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;负责旅游星级饭店、旅行社的申报、审批、质量复核、业务年检等工作;负责外国、港澳地区和外地在我市开设的旅游机构的管理工作;监督实施旅游保险工作;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;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;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。


(四) 旅游促进与对外联络科。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措施,组织开展旅游业对外宣传,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;组织、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、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;承办我市派驻外地的旅游机构的审批事宜;负责外国、港澳地区和外地在我市开设的旅游机构的管理工作;承办我市与国外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及联络工作。


(五) 旅游市场监督执法科。指导全市质监工作;受理并处理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;受理并处理各部门开办设立国际旅行社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、国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案件;直接处理本市及本地区重大的和跨地(州)、市的投诉案件及省级各部门的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;根据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。